達賴喇嘛長兄Norbu仁波切自傳 中譯版
中文譯本新版序
文/Thubten Jigme Norbu 圖登.吉美.諾布
編譯(依章節序)/劉大元,李凌純,詹迺立,廖美冠,陳志全,徐儷芬,葉明龍,何明字,周明德,陳吉仲,涂柏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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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is My Country" 《西藏是我的國家》德文譯本初版的發行,對我來說那已是四十年前的往事了,而在四十年後的今天,當我正沉吟該如何為即將發行的台/中文版寫序時【註1】,不禁驚覺到這些年來世事的巨驟變遷。然而很遺憾地,有些事實卻絲毫未曾改變—西藏人民依然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遭受中國共產黨的凌迫與摧殘。但是我們從未屈服,為了保護自己的文化,以及重申西藏的獨立決心,我們將永遠奮鬥到底。 有許多理由讓西藏人民拒絕向中國的吞併野心屈服,原因之一是基於西藏的歷史。在1950年中國武裝部隊入侵西藏之前,這塊佔了所謂「近代中國版圖」三分之一的廣大土地,從來不曾隸屬於中國。其次,近代西藏在中國的侵略統治下,發生了無數的慘劇。第三個原因是,中國的武力侵佔全然違背了西藏人民的自由意願;以下我將就這幾點再做進一步的解釋。 西藏和當今世上的許多獨立國家並無不同,但特別的是,在中國入侵之前,獨立自主的西藏已然存在了將近二千年之久。西藏有自己獨特的歷史、宗教,及文化背景,因為地理位置的特殊,西藏向來便是一個隔絕獨立的國家。有時,人們會誤以為近幾個世紀以來,西藏是中國邊疆的一部分,但這全然是誤解!事實上,絕大多數的人都不知道,直到中世紀初,西藏曾儕身為亞洲大帝國之一,爾後中國與西藏之間才開始有較多的接觸。 在西元七世紀與九世紀之間,西藏的軍隊曾經先後征服過阿拉伯、土耳其、中國等國家的領土。聶赤贊普(Gnyakri Btzanpo)是歷史上第一位西藏君主,他在西元前四百年左右統治西藏,並從此確立了西藏皇室的血統。 偉大的西藏君主松贊干布(Songtsen Gampo),於公元630年率軍與唐朝第一次交戰,唐朝皇室對藏軍十分忌憚,因此,乃將文成公主許配給松贊干布。文成公主的陪嫁妝奩中,有一尊十分有名的佛像,後來這尊佛像被供奉在拉薩附近她所建的大昭寺【註2】。中國宣稱西藏隸屬於中國的主要理由之一,即是基於唐朝的此一「和親政策」。這種論調無疑是荒謬的,若此種邏輯成立,英國應當可以宣稱其主權及於全歐洲及俄羅斯,因為英國皇室與所有歐洲的統治者都曾有過姻親關係。世上沒有一個自尊自重的國家會如中國一般,大言不慚地發表如此荒唐無理的論點。 公元760年,西藏與中國之間再度爆發戰事,藏軍輕易地擊潰唐朝的部隊,根據戰後的協定,中國每年都得賠償西藏金帛絲綢等物,爾後因為中國拒絕支付貢品,西藏於是再次入侵中國。由兩位傑出將領達Takdra Lukang及Shang Gyalzik率領的藏軍屢次大敗敵軍,甚至連唐朝的都城長安亦遭到藏軍攻陷,唐朝皇帝被迫出走。為了慶助這次空前的勝利,西藏王特地在布達拉宮前,豎立一座勝利紀念碑以揚國威。 藏人統治下的維吾爾(Uigur,即唐代的回紇)人民在公元810年聯合中國向西藏宣戰,長達五年的戰爭在藏軍再度攻陷中國首都後方告結束。戰後雙方簽定了漢藏(Sino-Tibet)和約,中藏兩國共同在錯岡(Chokang)寺前修築了一座和平紀念碑,當時中亞各國的使節都曾應邀觀禮。在落成典禮中,西藏君主拉巴欽(Ralpachen)明白表示︰中國與西藏唯有互不侵犯,兩國人民才能安享太平。 這段時期的西藏,不論軍事或政治實力而言,都是亞洲最強大的國家之一。但在公元九世紀時,西藏的軍事力量迅速衰退,其原因並非來自對外的戰爭,反而是肇因於西藏內部的政教衝突,讓藏軍從此一蹶不振。Padmasambhava及Shinta Ragshita將佛教自印度引進西藏【註3】,教徒們並在公元840年建立西藏第一座佛寺,當時的藏王強烈反對佛教,他並逼迫僧伽們向現今安多省(Amdo)的邊境出走。這次的政教衝突導至王室權力的衰微,此後的四百年,西藏便一直處於分裂的局面,在這四百年間,西藏的國力由頂峰跌至谷底。 西藏對外征戰的時代,在佛教流傳日廣後,正式劃上句點。佛教教義也取代原來的笨教(animistic Bon tradition),並主導著藏人社會的生活哲學與道德規範。 接下來的數個世紀,西藏可以說完全被佛教所主導。佛教的思想宗師、僧伽學院在西元十世紀至十三世紀間,陸陸續續由印度傳至西藏。隨著佛教的日益興盛,四所佛學院分別創立︰薩迦、格魯、噶當、寧瑪四大宗派(Sakyaba, Karjupa, Gelukpa, Nyingma)。西藏逐漸過渡成為神權統治的國家,主持四所學院的高僧法王,曾在不同的時期分別統治過西藏。 西藏佛教的影響力甚至遠及蒙古,當蒙古建立了橫跨歐亞的大帝國,而與西藏有所接觸時,蒙古人幾乎立即受到西藏佛教的吸引,蒙古人對西藏佛教的皈依一直持續到今天,即使在俄國的強勢影響下,蒙古人依然堅持他們傳統的信仰【註4】。 根據史載,即使在蒙古帝國最強盛的十三、四世紀,西藏也從不曾是蒙古帝國的一部份。由此可見,中國媒體宣稱西藏隸屬於所謂「大中國」是非常無稽的。事實上,西藏與蒙古皇室之間的關係完全不同於中國與蒙古的關係,由於中國被蒙古所佔領,中國乃謊稱蒙古人亦是中國人,並進而認定蒙古人的領土即是中國的領土。若此論點成立,西班牙當可大言不慚地將法國視為一部份,因為兩者皆曾被羅馬人所佔領,兩者曾同為羅馬帝國的一部份,這是多麼可笑的邏輯!我竭誠希望各位在面對中國這些荒謬論調時,都能起而駁斥之。 公元1240年,蒙古君王忽必烈汗(Kublai khan)邀請薩迦喇嘛(Sakya Lama)前去會晤,忽必烈對薩迦喇嘛在宗教上的影響力印象深刻,他因此將西藏封給薩迦喇嘛治理,從此分裂了數百年之久的西藏,才又恢復了統一的局面【註5】。在1240-1350年間,西藏便由薩迦家族統治。1350年之後薩迦的總管Nedong Kongma及其家族繼續統治西藏,直至藏軍統帥Rinpungba取而代之。 十四世紀時,由於蒙古王子的支持,達賴三世在西藏的重要性大為增加,事實上,達賴三世原本的法號是Drepung Lama,他是在訪問蒙古時,這位王子才授與他新的名號為達賴喇嘛。 西元1640年,另一位蒙古王子固始汗(Gushi khan)在達賴五世的援助下,成功地逐出第悉藏巴(Ksangpa King)【註6】。取得王位的固始汗接著幫助達賴五世在1642年時成為西藏最高的政教領袖。西藏的行政體系在此之後趨於穩定。1642年至1949年間,達賴喇嘛便以最高政教領袖的身份治理西藏。 元帝國在十四世紀瓦解後,西藏再次與中國(明朝)相毗為鄰,所有中國及西藏的史料皆顯示,明朝的歷代皇帝均不曾將統治疆域擴張至西藏領土。只有在滿洲人佔領中國後,於十七世紀至二十世紀約三百年期間,才又將中國、蒙古、西藏納入滿洲帝國的版圖,然而蒙古與西藏卻從未被併入中國領土。滿洲帝國瓦解後,西藏與蒙古皆在本世紀初宣佈獨立。蒙古至今仍是獨立自主的國家,但世界各國卻在中國殘暴的武力入侵西藏時,不肯施以援手,而任由西藏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吞。 由於1950年中國的入侵,達賴喇嘛被迫自西藏出走。西藏人民在武力的脅迫下,與中國政府簽署所謂的「十七點協議」,此外,為了混淆西藏代表的認知,這份文件是以中文簽訂的。正如所有帝國主義侵略者般,中國絲毫不受此份協議的規範約束,而可以為所欲為。在此我附上「十七點協議」全文,以讓諸位瞭解當年西藏人民在迫害下簽訂的這紙形同虛設的條約。 1959年初,西藏爆發大規模反中國的示威,達賴喇嘛並於不久之後逃出被中國佔領的西藏,開始了長年流亡的歲月。這次的示威活動,最後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血腥的鎮壓下悲慘收場。隨後陸續有將近十萬西藏人跟隨達賴喇嘛抵達印度境內,並在印度的達蘭沙拉建立西藏的流亡政府。 中國併吞西藏帶來前所未有的浩劫,過去的四十五年間,無數的藏人,據估計約有一百萬左右,即全西藏人口的百分之十七,慘遭中國軍隊的屠殺;西藏的自然生態環境嚴重惡化,傳統文化也被破壞殆盡,除少數殘存的寺廟,其他成千的寺院全都遭受不同程度的毀壞。 除此之外,中國並有計劃地逐步摧殘藏人的民族意識,意欲以中國意識取而代之。這些手段無疑想將西藏文化徹底絕跡。但這一切陰謀,都只讓我們爭取自由的決心更為堅定。很遺憾地,西藏人民的努力往往不被其他國家支持與瞭解。西藏人民企盼獨立自主的心聲、及英勇抗暴的悲壯事跡,直到1979年當中國解除對西藏的封閉禁令後,才逐漸被日益增加的訪客傳播到世界各地。 在此我只列舉幾項中國對西藏所橫施的暴行,這包刮了對一百二十萬西藏人民經由軍事鎮壓、勞改、刑求、殺嬰、饑餓等等殘酷的暴虐與屠殺。西藏婦女被強制節育,各地多達六千多座的寺院橫遭破壞,成千上萬不願放棄宗教信仰的西藏人民也被逮捕入獄。中國的終極計劃是要西藏人民的下一代認為他們是中國人,而非西藏人。未了達成此一目的,除了採取前述的種種非人手段之外,中國甚至大量移民漢人入藏,目前西藏境內約計有七百五十萬中國移民,比西藏人還多,約為五比四左右。西藏的自然資源被掠奪一空,脆弱的生態完全破壞,而西藏此時更成為中國核廢料的掩埋場,正一步步成為囤積毒物、囚禁犯人、處處掩埋死屍的不毛之地。曾是和平淨土的西藏,如今充斥著無數軍事基地,五十萬的中國部隊、全中國三分之一的核武皆長駐於此。我們不禁要問,這些泯滅人性的惡行劣跡可有盡頭? 今日達賴喇嘛繼續辛勞與各國元首交涉,以期為西藏的苦難尋求和平的解決之道。在許多場合中,西藏人民都一再明確表示他們追求獨立自主的決心,有些流亡的西藏人民企圖以「自治」代替爭取「獨立」,但這必定是無效的。我必須強調,無論中國在交涉談判中的表現如何友好,西藏人民千萬不可放棄對「自決權」的堅持。所有西藏流亡政府與中國簽訂的條約,亦絕對不能放棄對主權獨立的訴求。 從先前簽訂十七點協議的教訓可知,所有不能確保藏人獨立自主的條約,只會對西藏帶來更多的苦難。我們永遠不該忘記中國是如何一再違反協定,我們不能再重蹈覆轍,中國共產黨政權是不值得我們信賴的。 西藏一旦獨立後,中國與西藏之間可以就任何問題,如邊界及國防等方面展開溝通,但獨立絕對是西藏問題的唯一解決之道,也是西藏未來希望之所繫;與中國的談判,務須在雙方平等的前題之下進行。 雖然某些對西藏友好的人士認為,西藏可在中國統治下與其展開交涉,但我個人認為這是非常不智的。在中國統治下,西藏只會喪失自身文化的傳承,將永遠淪為中國的一部分。在中國的漢化政策陰影下,中國將不斷的壓迫西藏人民,直到西藏從中國消失為止,我們決不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在反抗中國霸權、爭取西藏自由的過程中,我們並不孤獨。許許多多內蒙古、東土耳其斯坦(新疆)、台灣的人士也同樣為此相同的目標而奮鬥。這些地區的人民都有著屬於自己的獨特文化,而中國卻無所不用其亟的欲將之摧毀。我們必須攜手合作,一起反抗中國霸權的威脅。我們絕不能坐視西藏的苦難在台灣重演,台灣也絕不能如香港般為中國所併吞。台灣,應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人民自決的權利,不僅止是台灣人與西藏人的願望,世界上所有受壓迫的民族都應享有此一聯合國憲章所保障的基本民權︰即政治的自主權、文化的自主權、社會的自主權,以及經濟的自主權。讓我們一起努力,願二十一世紀成為所有受壓迫人民的自由時代!
(願和平為所有蒼生共享!)
Thubten J. Norbu 圖登.諾布 【註1】台/中文版譯本是於1997-1998年間,由 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 (WUFI) 美國本部學生工作委員會所進行的企劃案之一,十數位在美國留學之青年學子,分台文、中文兩種版本同時進行翻譯,本篇序文是新近由諾布(Norbu)教授所撰寫。《西藏是我的國家》原著者Heinrich Harrer於1960年以德文撰寫此本關於諾布教授的自傳,電影Seven Years in Tibet即是由Heinrich Harrer原著改編而成,記述他在1940年代於西藏居留時所發生的事。 (回到原段落) 【註2】松贊干布和尼泊爾遲尊公主及唐朝文成公主聯姻,遲尊公主帶來不動佛像(釋迦牟尼佛八歲時的等身像),文成公主帶來覺臥佛像(釋迦牟尼佛十二歲時的等身像),兩尊佛像分別供奉在拉薩的大昭寺、小昭寺。 (回到原段落) 【註3】Padmasambhava即是蓮花生大士(鄔丈那活佛),公元八世紀,當時西藏佛教受到當地原始宗教(笨教,黑教)的排斥,Padmasambhava受西藏王邀請入藏,將笨教驅逐,並建立西藏第一座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桑耶寺。 (回到原段落) 【註4】諾布教授曾於1973年訪問西伯利亞的布里亞特共和國(Buriat),布里亞特是蘇連境內數個蒙古族群之一,至今仍維持固有的佛教傳統。 (回到原段落) 【註5】蒙古皇帝忽必烈即元世祖,封薩迦派五祖八思巴為大寶法王,並賦予其掌統全西藏十三萬戶的權力,1349年元朝中央政府瓦解,薩迦派方始式微。 (回到原段落) 【註6】第悉藏巴(Ksangpa King)曾於1618-1642年間控制西藏政權,1642年蒙古碩特部領袖固始汗(Gushi khan)進兵西藏,將第悉藏巴逐出。 (回到原段落)
(註釋/劉大元) 一、 西藏人民團結起來,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家庭中來。 二、 西藏地方政府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鞏固國防。 三、 根據中國人民政府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之下,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 四、 對於西藏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 五、 班禪額爾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職權,應予維持。 六、 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職權,是指十三世達賴喇嘛與九世班禪額爾德尼彼此和好相處時的地位及職權。 七、 實行中國人民政府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保護喇嘛寺廟。寺廟的收入,中央不予變更。 八、 西藏軍隊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武裝的一部分。 九、 依據西藏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學校教育。 十、 依據西藏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西藏的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 十一、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 十二、過去親帝國主義和親國民黨的官員,只要堅決脫離與帝國主義和國民黨的關係,不進行破壞和反抗,仍可繼續供職,不咎既往。 十三、進入西藏的人民解放軍遵守上列各項政策,同時買賣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針一線。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統一處理西藏地區的一切涉外事宜,並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與鄰邦和平相處,建立和發展公平的通商貿易關係。 十五、為保證本協議之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設立軍政委員會和軍區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員外,盡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員參加工作。參加軍政委員會的西藏地方人員,得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地區、各主要寺廟的愛國分子,由中央人民指定的代表與有關各方面協商提出名單,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軍政委員會、軍區司令及入藏人民解放軍所需經費,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給。西藏地方政府應協助人民解放軍購買和運輸糧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協議於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